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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交流生项目
发布日期:2022-10-06  阅读次数:

台湾交流生项目介绍

一、研修时间:一学期

二、研修学校及对应专业:

1.大仁科技大学:艺术大类、现代服务类专业(包括营销与策划、物流管理、涉外旅游、应用英语专业、休闲体育等专业)等

2.龙华科技大学:软件类、电子信息类、制造类专业等

三、资助研修人数、费用说明及缴纳方式:

(一)公费资助:

1.大仁科技大学:

(1)资助人数:10人/学期。

(2)资助费用:学校资助9000元/人

2.龙华科技大学:

(1)资助人数:10人/学期。

(2)资助费用:学校资助12000元/人

3.台湾龙华科技大学、台湾大仁科技大学招生简章费用部分详情(见后每年最新通知),资助费用超出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。

(二)自费研修

大仁科技大学与龙华科技大学各10人/学期,研修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。

四、资助说明:

五、公费资助研修学生研修期间常信院学费、住宿费由受资助学生正常缴纳。到达台湾后,发放资助金额的50%,学生按照台湾学校收费标准自行缴纳全部费用。研修结束并达到研修要求的同学在回校后发放资助金额的50%,如有违纪行为则在回校后扣除相应金额资助金。(详见附件1)

六、自费研修学生研修期间常信院学费、住宿费由学生正常缴纳。

七、研修要求:

为了让赴台交流学生充分体验台湾各类课程的学习,同时满足本校专业文凭的学习要求,每位交流学生在台研修期间所学课程须修满至少16学分。其中各专业必修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指定(行前教育时发给学生),其他课程由学生本人赴台后通过各校选课系统自行选课。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多选多修。

为了增强就业竞争力,建议学生参加一项国际证照考试。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国际证照,经二级学院认定同意,可置换本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;通识类的国际证照,根据修习证照的课程学时,可以置换1-2门非公共艺术类公共选修课。

上述至少16学分完全替代交流学生同学期在本校应修的所有学分,未修满学分的学生返回学校后须参加补考或重修。

对未能完成研修要求的公费资助学生,学校将收回全部资助。

八、选拔方式:

公费资助学生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教秘报名,经二级学院遴选后,报教务处审核录取;

自费研修学生由学生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教秘报名,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,择优录取。

九、报名条件:

一至二年级在校生;思想品德较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;无不及格课程;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。


附件1:

学生台湾研修违纪处罚细则(试行)

1. 日常教学管理。在台上课考勤情况,对于无故旷课达三次以上的学生,视情节轻重扣除资助金总额的5%-10%;对于无故旷课达两次的学生,扣除资助金总额的3%;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将被视为无故旷课一次,经过教育仍然出现以上情况的学生,扣除资助金总额2%。在台上课作业完成情况,对于无故不交作业达三次以上的学生,视情节情况扣除资助金总额的3%-5%。

2. 日常生活管理。遵守台湾学校相关校纪校规,对于违反台方校纪校规的学生,按就读台方学校处罚规定予以处罚。外出文化考察期间切勿擅自行动,若因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,视情节轻重扣除资助金总额的1%-5%。

3. 严重违纪行为。

①严禁无故夜不归宿,出现一次扣除资助金总额的10%,出现两次扣除资助金总额的15%,出现三次或以上扣除资助金总额的20%-50%。

②在台期间回大陆需向双方学校同时履行请假手续。严禁未经双方学校同意擅自返回,出现一次(在规定时间内回台就读学校)扣除资助金总额的30%,并处以警告处分;出现两次(在规定时间内回台就读学校)扣除资助金总额的50%,并处以留校察看处分;出现三次(在规定时间内回台就读学校)情况或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台方学校(因个人原因和政策原因无法回台方学校学习的,都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校),拒不服从管理的学生,经过学校与其家长沟通后,扣除全部资助金并给予开除处罚。在台期间触犯当地法律法规的学生,扣除全部资助金,并开除学籍,同时移交国(境)外相关法律机关处理。

③在台学业结束后按期回校报到。在完成台方学习后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境回校报到,如擅自滞留不归或入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校报到者,视为严重违纪行为,学校将给予开除处理。

教务处、国际与港澳台事务处

2019年3月20日